■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说明:详情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网址:http://www.jmzjzc.com,咨询电话:3950261)
一、服务对象和范围:已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且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一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份(1500字以上,打印稿);
④《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一份(打印件);
⑤免冠大一寸近期相片一张(贴在相片页上);
⑥公修课一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或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合格成绩单)。
四、受理时间:每年3月1-15日和8月1-15日。
五、主要程序:个人申请(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基层部门考核鉴定→单位审核评价→市、县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专技科:环市一路1号3楼
电话:39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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