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主要好处和作用:及时确认您的身份,便于今后工作调动、交流以及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计算连续工龄等)
一、办理对象:
1.在民营、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等非国有性质,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营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各类社会中介机构等)就业的毕业生。
3.在国(境)外企业驻江门地区办事机构就业的毕业生。
4.暂未就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个人填写《人事代理申请书》、《人事代理审核表》;
2.代理机构审核学生档案、代理资格及相关证明;
3.代理机构与毕业生本人鉴定人事代理合同书;
4.双方各自履行合同书约定事项。
三、提交资料
1.报到后由人才中心出具的《行政介绍信》、《供给介绍信》;
2.单位接收函或已加具意见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就业的除外);
3.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未婚证》;
人事代理部:环市一路1号3楼
电话:3320877、3950256
传真:3352030
江门人才网网址:www.jobjm.com